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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国家行政许可事项,投标人投标时未提供相关证书是否合格?

问:某电力施工招标项目,招标文件仅依据住房和城乡住建部颁发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规定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,未要求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。投标时有2家投标人未提供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,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2家投标吗?
        答:按照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“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,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、说明或者补正的,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”。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属于国家行政许可事项,没有该许可证属于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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